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22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22,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和职工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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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职工个人须按照同比例缴存。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6%;其它单位缴存比例上限为15%,下限为6%。
成都住房公积金计算方法
每月住房公积缴存额由职工本人缴纳和单位为职工缴纳二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工资为基数和政策规定的缴存比例得出。
即:(1)职工本人租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调整后成都公积金新政算法
1、成都公积金刚出台新政策,不用交收入证明,直接依据公积金缴存证明推算出月收入。
2、一般单位的缴存公积金的比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有掌握,例如你的工资是3000元,按照缴存比例12%的话,你月扣款额是400多元,那么就可以推算出你的工资收入的真实金额。
3、贷款金额不能超过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成都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4、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7成。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的公式是: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3.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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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499元。
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按本通知要求,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关调整工作原则上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成公积金委〔2018〕7号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总额计算,职工工资总额以国家统计局职工工资总额指标解释为主。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全月应发工资。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全月应发工资。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和职工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具体计算方法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乘以个人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元以下见角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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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调整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当年的1月1日起适用。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应根据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情况,及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二)部分实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单位,在规定的缴存基数上下限范围内,单位与职工可协商确定缴存基数。单位应广泛征求职工对于协商方式确定缴存基数的意见,确保职工知悉相关内容,并给予职工提出异议的合理期限。在此基础上,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审议通过,或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决议过程需符合相关规定,决议内容应按要求在单位进行内部公示。同时应经每名需协商确定缴存基数的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同意后,按照协商确定的基数为职工缴存。单位应做好相关材料的留存保管。未与职工协商达成一致的,单位应按照政策规定确定职工缴存基数。
(三)缴存基数一年只能调整一次,新开户单位及职工开户当年不作调整。职工当年工资如有增减变动应到次年再作缴存基数调整。
(四)单位提供下列资料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1、《成都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更正)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五)职工缴存基数调整或设置错误的,单位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到服务窗口办理更正:
(1)《成都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更正)申请表》;
(2)单位情况说明;
(3)工作证明: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等;
(4)收入证明:职工上年度工资表;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