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不汇算清缴会怎么样

时间:2024-01-08 11:14:26
个人所得税不汇算清缴会怎么样

个人所得税不汇算清缴会怎么样

个人所得税不汇算清缴会怎么样,大家都是需要缴税纳税的,个人所得的次年3月到6月份需要办理纳税申报,进行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个人所得税不汇算清缴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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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纳税人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纳税人可以退税但不需要补税,或纳税人的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那么纳税人可以不办理汇算清缴,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但如果需要补税且补税金额超过了400元,纳税人必须办理年度汇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

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总之,如果纳税人的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低于12万元,或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或不需要补税,满足任一条件可以不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但如果纳税人的补税金额超过了400元,则必须办理年度汇算,否则将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纳税人如未依法如实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隐瞒收入、

编造虚假扣除等手段逃避缴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不如实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除承担不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外,还可能对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造成一定影响、如果纳税人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

拒不更正也不说明情况,税务机关可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待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可继续专项附加扣除,以前月份未享受扣除的,可按规定追补扣除、

3、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将纳入个人信用管理、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提供虚假资料申报享受税收优惠、不配合税务检查、虚假承诺等行为,都会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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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需要汇算清缴

根据规定,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出现以上四种情形,都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果是上班发工资的'还容易一些,但是获得收入的途径不唯一的,那么一定要记得汇算清缴。

不汇算清缴会罚款吗

这个问题需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税务机关的失误,二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失误。

首先说税务机关的问题。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再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问题。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规定期限的限制。

注意了,不受期限限制,就证明了事态的严肃性!

其他相关处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个税汇算清缴是不容小觑的,一旦我们不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轻则加收滞纳金,严重的还会获刑。所以无论何时,我们都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纳税义务,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可估量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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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后果如下:

1、纳税人如未依法如实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申报不真实的,隐蔽自己收入的;根据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出台的“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机制”规定,针对个税申报造假、虚报的对个人信用带来负面影响。

普法: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解析:

获取被预扣预缴税款的信息有以下途径:一是从扣缴义务人处获得。您可在每月(次)领取收入后向其问询或索要凭据(如工资条),或者在次年2月底前请其提供相关支付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二是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询。

汇算清缴结束后,需要将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已预缴税款、补退税款等相关信息资料留存备查。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与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需留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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